看清代历史剧时经常会听到知府这个词,我们大致的印象应该是一级官员,不算是什么多大的官,但也肯定不是芝麻小官。
那么,清代的知府究竟是什么级别的官员呢,官衔具体是几品呢,权力大不大呢,大致相当于现如今的什么层级的官员呢?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。
知府属于地方性官员,宋代开始设置,但是名称并没有固定下来,到了明代知府的称谓算是固定了下来,清代沿袭了这一称谓和官制,应该说没有太大的变动。只不过,明代的知府是正四品官,到了清代降为从四品。
四品的官在清代属于什么段位呢?按照清代九品十八级的官制,大学士级为正一品,尚书侍郎、部院大臣、封疆大吏等一般为三品以上、从一品以下,我们经常也会听到一个词叫三品大员。
而知府之下,尚有正五品同知、从五品通判、正六品知州、正七品知县、正八品县丞等等一众官员。而知府恰好位于高级官员和基层官员的中间位置。因此,小编认为,知府在清代属于中级领导干部。
别看知府品级不算太高,但权力着实不小。府以下,所属各州县都是其管辖范围,而知府则是一府的最高行政长官,掌管一地的军政、民政以及财赋、诉讼刑名事宜,这一点与督抚相似,只不过管辖的范围要小很多。
提到知府,很多人会与道台或者说道员分不太清。道台为正四品官员,严格来说与知府属于同一个段位,而知府的升迁一般而言不会越级提拔到方面大员乃至于部堂、督抚,而是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,先提拔为道员。
知府放到现在相当于什么层级的官员呢?如果说县令管辖的县等同于现在的县,那么知府管辖的府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,正厅级建制。而州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直管的副厅级县级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