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(行车)行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(行车)
开车前的首要准备:
1、检查照明、信号、电气设备是否完好,起升系统(包括动滑轮、定滑轮等)、制动系统(包括制动器、限位器等)、操作系统(包括减速机、轨道等)、润滑系统、限位开关、传动机构是否可靠;
2、起重机开始工作前,应在总开关关闭的情况下进行检查,确认起重机上无人及障碍物后方可通主电源;
在按下电源开关之前,确认所有控件均处于零位。需要对车辆进行现场检查时,必须落实相互接触和安全措施。
4、检查各润滑点的油况,确保润滑良好。
第二条停车:
1、驾驶:
11开车时必须先按铃发出信号;
12吊运物料时,应注意负载是否超载;
13吊运物体必须垂直,禁止使用移动车辆拖动物体;
14起重机运行时,速度应均匀,不允许有冲击和摇摆现象。
2、停车:起重机运行后,操作人员应将设备开至指定位置,升起吊钩,将所有控制器置零,关闭主电源。
第三条安全要求
1、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,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。未经培训,不得操作;
2、司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通道或自动扶梯上下;
3、驾驶员必须服从专职人员的指挥,但必须执行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。
4、严格按照“十不吊”要求进行操作,严禁违规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