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小就爱枪
花“重金”组装一支枪
自己打着玩玩
就当圆个枪手梦
行不行
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
明确告诉你
那可真是
有!点!“刑” !
案情回顾
礼县某镇村民赵某某数次通过网购平台购买枪支配件,利用其将装潢所用的射钉枪制造成火药枪长期藏匿于家中,经甘肃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:送检检材能有效击燃底火,属于枪支。
此案中,赵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,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,被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零四个月。
法条链接
什么是“非法持枪”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明确规定,国家严格管制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(包括变造、装配)、买卖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
非法持枪有什么法律后果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,爆炸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,处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。
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检察官提醒
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一些传统犯罪逐渐向信息化、隐蔽化犯罪转变,其中网络购枪问题尤为凸显。
检察官温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,切勿存有侥幸心理来以身试法,但凡通过互联网购买有关零部件进行组装、制造枪支,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,只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都会受到法律的惩戒,最终等待你的只会是喜提“银手铐”一副,“铁窗泪”两行。